高校实验室危机四伏
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定义,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目前国内高校与科研院所实验室常用的危险化学品有几千种,若有不慎,甚至会引发连锁事故,十分危险。我国仅设立化学化工专业的高校就有100多所,化学、化工、生物、环境科学以及一些前沿交叉学科都有大量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这些实验室人员集中且流动性大,安全管理面临巨大挑战。
危险化学品须双人领取
市教委下发的通知重申,高校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对涉及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重点排查,排除隐患,确保安全。对于实验室危险化学品,要建立购置管理的规范,对使用情况和存量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建立从请购、领用、使用、回收、销毁的全过程的记录和控制制度。
通知中强调,要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情况和存量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使各类危险化学品在整个使用周期中处于受控状态,建立从申购、领用到使用、回收、销毁全过程的记录和控制制度;做到“四无一保”——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严格遵守“五双制度”——双人领取、双人保管、双人使用、双本账、双把锁制度。
完善监管体系
各高校对各级各类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需严格分库、分类存放,严禁混放、混装,做到规范操作、相互监督。要建立购置管理的规范,对使用情况和存量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使各类危险化学品在整个使用周期中处于受控状态,建立从请购、领用、使用、回收、销毁的全过程的记录和控制制度,确保物品台账与使用登记账、库存物资之间的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运用视频监控、门禁、红外报警等手段,加强危化物品仓库和重点实验室技防建设。
彻查废弃实验室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责任将进一步明确。对于搬迁或废弃的实验室,高校要彻底清查废弃实验室存在的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在确认实验室不存在危险品之后,按照相关实验室废弃程序,选择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对废弃实验室进行拆迁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