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胡定寰做客中新网视频访谈,在谈及“镉大米”事件时他认为,镉和大米的渊源很深,水稻很容易吸附镉污染这样的重金属,那镉污染的来源在我们国家也有多种渠道,包括采矿、化学肥料和水源等因素都可能成为污染源。
胡定寰表示,因为镉和大米的渊源很深,水稻很容易吸附镉污染这样的重金属,那镉污染的来源在我们国家也是有多种渠道,第一个渠道,就是采矿,有专家在湖南一个矿区进行了长期的健康的调查研究,他们发现农民的血液当中有一些重金属存在,这和矿有直接的关系。第二个,镉在一些化学肥料,特别是磷肥当中是有比较大的含量,如果过度地使用磷肥,这个磷肥不能全部被植物吸收消化以后,很多东西就会被吸附到大米当中去。第三个,还是水源的问题,可能有些地方,本身化肥用得很少,也没有矿,但是如果上游的水污染了,下游的水稻也会引起污染。
此外,针对使用镉大米后的反应,胡定寰指出,含镉的重金属吃到身上以后,不会马上有感觉,根据科学家的披露,一般会几十年以后,长期的积累,会对身体造成影响,特别是身体发生一种莫名其妙的疼痛等等,这就是重金属,特别是镉会造成的后果。
胡定寰指出,引起镉超标的原因主要还是多方面的,特别是磷肥的使用。所以我们种大米,在全国都需要采用一定的化肥,其实所有地区的大米,不是说你有镉,而是我们应该要进行检测,达到安全的米才能食用,这对消费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导致大米、蔬菜及水产品中镉含量过高的原因是什么?
湖南省环保厅法制宣传处处长陈战军倾向于是肥料带入。艾绍英博士则表示,磷矿中确实含有镉,施用磷肥确实会给土壤带来镉。但我国磷肥中镉含量有严格标准且用量不多。“确实存在风险,但是没有长期的跟踪数据证明,到底有多大的影响。”据称,国外也没怎么听说因使用磷肥导致镉超标。我国的磷肥相比应更安全。
据称,现在普遍认为,是工业革命释放了镉这个“48号魔鬼”。因为工业中,可能给土壤带来镉的行业众多。其中包括矿产开采、冶炼、加工排放的废气、废水、废渣;电镀工业废水;塑料、电池、电子工业排放的废水;燃料、化工制革工业排放的废水。
此外,不同地区、土壤不同pH值、不同气候环境下,镉的活性并不相同。同是水稻,种在南北不同地区,如土壤中镉含量相同,但北方土壤偏碱性,南方土壤偏酸性,因此南方水稻中的镉含量会更高。不同植物对镉的吸收程度也不同,因此学术界近年一直呼吁,各地要尽快修订适合当地实际情况的重金属限量标准。
艾绍英还表示,不同种类的粮食、蔬菜对土壤中重金属元素具有不同程度的吸收和富集能力。如叶类菜比茎类菜对重金属具有更强的吸收和富集能力,粮食作物的根比籽粒含重金属更多。水稻是镉吸收最强的大宗谷类作物,其籽粒含镉量水平仅次于生菜。
测定镉的方法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双流腙分光光度法、阳极溶出伏安法和示波极谱法等。
镉污染净化治理方法
主要运用 “弱碱性化学沉淀应急除镉干化技术”,就是在污水里投放烧碱或石灰,以及聚合氯化铝。投放烧碱或石灰提高受污染江水中的PH值,使水呈弱碱性,此时镉离子将以碳酸镉、氢氧化镉细小颗粒沉淀;而聚合氯化铝则能把这些细小颗粒混凝在一起,形成不溶于水的大颗粒沉淀同时分离出自由水。絮凝后的大颗粒沉淀形成污泥被输送到带式压滤机的浓缩重力脱水的滤带上,在重力的作用下自由水被分离,形成不流动状态的污泥,然后夹持在上下两条网带之间,经过楔形预压区、低压区和高压区由小到大的挤压力、剪切力作用下,逐步挤压污泥,以达到最大程度的泥、水分离,最后形成滤饼排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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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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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两城市再检出镉超标的大米
广东食安办24日再次公布11地市的大米检测结果,江门和肇庆均有大米被检出镉超标。在此次公布大米抽检结果的11个地市中,江门抽检160批次,镉含量不合格3批次;肇庆抽检128批次,镉含量不合格2批次;东莞抽检96批次,镉含量不合格1批次;河源、揭阳、湛江、云浮、韶关、汕尾、阳江、惠州等8个地市大米镉含量抽检全部合格。其中,江门市一商店售卖的湖南安仁生平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生平一号软香米”镉含量达每公斤0.6毫克,是标准值的三倍。
广东省食安办要求各地对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追踪,对不合格大米就地封存,切实做好后续处置工作。目前,广东省部署研究建立粮食质量安全的长效监管机制,有针对性地制定出监管措施。
各城市严控问题米流入
福州市食安办23日上午召集包括市工商局、市粮食局、市质监局、市卫生局、市市容局、市农业局等在内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行通报,并于24日印发《关于加强我市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通知提及四大举措防堵“镉大米”。另据了解,稍早前,福州市粮食局20日针对源头——福州市粮食批发交易市场进行抽检,共抽检9个批次,样本产地覆盖湖南(占4个批次)、东北、江西、江苏、安徽、福建。按照程序,结果将在7天内出来。
上海市粮油行业协会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东北、苏北大米是上海市场上的主流,此外安徽和本地大米也占部分市场,产自湖南的籼米极少入沪。 上海市食安办也表示,上海市场目前暂未检出大米镉超标。
据了解,目前北京市场上销售的大米90%产自东北,没有湖南产大米。北京市最大的粮油批发市场玉泉路市场,针对大米镉超标事件,早在2月28日该市场就进行了自查。“当时只发现一家商户销售湖南大米,但其提供的质检报告显示,镉含量符合相关标准。”玉泉路市场信息部主任刘敬亮介绍说,北京市场上90%的大米产自东北,产自南方的10%里,以江苏米为主,湖南大米只占15%的份额,“大米镉超标事件公布后,消费者都不愿买湖南大米,批发商也就不进货了,目前市场没有湖南大米销售。”
宁波市粮食批发市场一年销售大米近40万吨,约占全市销量的一半。广州镉超标米事件后,市场对销售的每个品种大米进行了排查,工商部门也加强了对市场的检查,未发现广州曝光的镉超标米和米粉。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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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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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行星式球磨机是混合、细磨、小样制备、纳米材料分散、新产品研制和小批量生产高新技术材料的必备装置。该产品体积小、功能全、效率高是科研单位、高等院校、企业实验室获取微颗粒研究试样(每次实验可同时获得四个样品)的理想设备,配用真空球磨罐,可在真空状态下磨制试样。
广泛应用于地质、矿产、冶金、电子、建材、陶瓷、化工、轻工、医药、美容、环保等部门,比如:电子陶瓷、结构陶瓷、磁性材料、钴酸锂、锰酸锂、催化剂、荧光粉、长余辉发光粉、稀土抛光粉、电子玻璃粉、燃料电池、陶瓷电容器、氧 化锌压敏电阻、压电陶瓷、纳米材料、圆片陶瓷电容、MLCC、热敏电阻(PTC、NTC)、ZnO压敏电阻、避雷器阀片、钛酸锶环形压敏电阻、陶瓷滤波器、介质陶瓷、压电换 能器、压电变压器、片式电阻、厚膜电路、焦电位器、氧化铝陶瓷、氧化锆陶瓷、 荧光粉、氧化锌粉料、氧化钴粉料、Ni-Zn铁氧体、Mn-Zn铁氧体等产品的生产领域等 行业。
行星式球磨机是针对粉碎、研磨、分散金属、非金属、有机、中草药等粉体进行设计的,特别适合实验室研究使用,其工作原理是利用磨料与试料在研磨罐内高速翻滚,对物料产生强力剪切、冲击、碾压达到粉碎、研磨、分散、乳化物料的目的。行星式球磨机在同一转盘上装有四个球磨罐,当转盘转动时,球磨罐在绕转盘轴公转的同时又围绕自身轴心自转,作行星式运动。罐中磨球在高速运动中相互碰撞,研磨和混合样品。该产品能用干、湿两种方法研磨和混合粒度不同、材料各异的产品,研磨产品最小粒度可至0.1微米。能很好的实现各种工艺参数要求,同时由于其小批量、低功耗、低价位的优点,是学校、研究单位、公司是进行粉碎工艺、新材料、涂料研究的首选设备。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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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大米的源头主要是土壤重金属污染
大米中的镉究竟来自哪里?目前,官方尚无权威结论。有学者指出,大米中镉的来源很多,而且来自农业肥料的比例不一定是最大的。对已经出现土壤重金属污染的地区,应该抓紧调查和治理。
此前,湖南攸县环保部门提供的5月份水源检测显示,镉含量远远低于国家标准;衡东县环保部门则称,从未监测到境内湘江中镉超标。据此,湖南省环保厅法制宣传处处长陈战军认为,大米中的镉是由肥料带入。
然而,如果是由肥料带入,肥料中的镉也会渗入土壤和水域,那为何却从没测出环境背景镉超标?陈战军表示没有发言权,需要农业专家解释。
湖南土壤重金属超标严重,但当地政府未对土地用途进行划分,农民种出镉超标大米而不知。在初加工环节,米厂长期未将重金属含量列入常规检测项目,检出问题也不公布;在销售环节,监管部门也习惯性保密。
陈能场博士也呼吁,对于已经出现重金属污染的地区,应该抓紧时间进行调查评估和分区,对其中污染严重的土壤进行治理。
做好镉大米产地土壤质量检测
在3月召开的全国“两会”上,吴青领衔提交了“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议案”。“各种有害物质在土壤中积累,被植物吸收,然后转移到果蔬、粮食中,间接被人体吸收,危害人体健康。”吴青说,镉大米的源头主要是土壤重金属污染。
吴青表示,当务之急是要建立起涵盖土壤污染标准、清洁生产、污染风险评估、污染监测、治理与修复、污染应急、公众参与等内容的制度体系。
镉大米事件引来舆论哗然,公众纷纷质疑从种植、出厂到流向餐桌,缺乏一张有效的防护网。对此,吴青建议建立突发污染的风险防控体系,提前预警。
她表示,首先应将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作为土壤保护的优先区域,禁止在优先区域内新建有色金属、皮革制品、石油煤炭、化工医药、电池制造等易污染项目,设置耕地和饮用水源地土壤环境监测点位。
“土壤污染防治部门应对辖区内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进行不定期检查或抽查,对辖区内重点地区的土壤实施定期检查,注意土壤质量变化。”吴青说,土壤污染防治部门应该与水污染防治部门、大气污染防治部门定期进行沟通,及时了解水污染情况及大气污染情况,预防因水、大气遭受污染而导致土壤污染。
专家:土壤污染防治法或三年内出台
针对土壤污染,重庆、北京等地有一系列地方法规和文件,但没有国家立法。针对土地,我们有《土地管理法》,但土地和土壤不是一个概念。目前环保法中,包括了14种要素,但没有提土壤。
王树义觉得相对其他污染防治法而言这是最重要的一部法律。这个认识我们也是慢慢建立起来的。你看各种污染最终都是被土地所接受,水污染包括地下水污染都是跟土地有关,大气污染和固体废物造成的污染等,最大的受害者是土壤。但为什么《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都出台了,而《土壤污染防治法》却没有出来?其实这是一个认识问题,过去我们可能还没认识到土壤污染的危害。
目前,中央政府高度重视土壤污染立法工作,镉米的频繁出现将加快其出台。我从2006年开始,受环保部委托,参与立法课题研究工作。2010年专家意见稿完成。2012年11月,环保部专门建立了土壤环境保护立法研究专家组,环保部也牵头,组成了专门的政府起草班底。我们专家组有十几个成员,来自全国各地最权威的土壤学家、环境学家以及法学家。经过反复修改论证,完成了几十上百稿,目前在大的框架上形成了一致的意见。比如必须加强土壤立法,制定土壤法律性文件,作为国家一般法律制定,而不是政府的部门法规。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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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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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广东查出30余批次镉超标大米 产自湖南江西广东
针对广受关注的大米镉超标问题,广东对省内大米加工、流通、储备等各环节质量安全现状进行了一次大范围摸查。该省食安办21日深夜的通报显示,抽检的大米中有30余批次镉超标。目前,广东省各地已对餐饮环节查获的镉超标大米进行下架封存,要求企业召回问题大米,对相关单位的立案查处等工作也正在进行中。
广东省质监局对全省618家(目前全省共有729家大米获证生产加工企业,其中111家停产)大米生产加工企业成品库房中的大米产品进行抽样,共抽检大米成品762批次,合格751批次,镉超标11批次。
广东省工商局抽检市场上销售的大米342批次,其中镉含量项目合格322批次,不合格20批次。广东省粮食局对库存粮食进行抽样检验,全省共抽样473批次,镉含量等卫生指标全部合格。
广东省食安办公布的不合格名单显示,镉超标大米(以及大米制品的原料)大多来自周边的湖南、江西,也有少部分产自本省的清远、韶关、佛山、台山等地。例如,一款产自湖南株洲县春风大米厂的大米镉实测值高达0.93mg/kg(镉含量的标准值是≤0.2mg/kg),而广东清远清城区石角粮食管理所粮食加工厂的金凤牌大米高达1.12mg/kg。
针对镉超标大米问题,广州市市长陈建华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决定,对已经查明的问题大米全部下架封存并处理。副市长贡儿珍表示,下一步将强化日常监管制度,落实溯源监管。广州市范围内米和米制品必须出具镉的检测合格报告,才能上架经营或使用。要监督职能部门完善各项监管制度,监督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制度,确保来源清晰、可追溯。
此外,5月20日,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通报了顺德市场大米检测结果。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抽检27个杂货铺、食品店、购物中心,发现6家店里的大米镉超标,镉超标大米产自湖南。在生产环节,也查出了一批原料来自江西、广东乐昌,在顺德加工的镉超标大米。
因大量使用磷肥造成镉累积
广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称“食安办”)于21日深夜通报,广东省相关部门已抽检出31批次镉超标大米。其中14批次大米产地为湖南,4批次大米产地为江西,2批次大米产地为广西,还有5批次大米产地为广东本地,剩下的6批次大米尚未公布产地。“我们这次进行全省摸查是从4月份开始布置的。”食安办一位官员昨日向记者透露,广东相关部门将继续对当地大米做进一步排查。目前这些大米镉超标的原因仍不得而知。
据报道,湖南省环保厅法制宣传处处长陈战军近日称,湖南省环保厅环境监测站的实测数据涉及一百多个断面信息,其中涉及湘江流域的有70个左右,此次镉大米所涉湖南攸县、衡东县区域在湘江流域内,他们实测了这片区域的土壤镉含量,并未超标。陈战军称,如果环境背景中镉不超标,攸县及衡东县为何会生产出镉米,他倾向于认为是肥料带入的。
对此,已经退休的湖南省地质研究所专家童潜明此前接受本报专访时也认为主要是磷肥的镉积累,“我们施磷肥已经施了三十多年了,如果不采取措施,将来种的水稻会对人的健康产生危害。”童潜明说,国外早已经有人讲了使用磷肥对土壤的影响,但这在中国并没有引起重视。中国对磷肥里镉的含量有一个标准,但一直没有得到严格执行。
值得一提的是,2008年2期《地质通报》披露了洞庭湖区晚稻米镉超标41.67%,蔬菜镉近乎全都超标。2011年,童潜明为此致信湖南省相关领导,呼吁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此进行研究论证,“但一直未被重视”。
《风险评价》显示,研究人员在湖南抽取了112份大米样品和稻谷样本,测定其中砷、铅和镉等重金属含量,样本覆盖了株洲、湘潭、衡阳、长沙、邵阳、岳阳、益阳和常德等10个市,样品大米中镉含量符合国家标准的仅占64%。
其中,抽查的衡阳市场大米中,镉含量高达3.7毫克/千克,超出国家标准18.5倍;铅含量为2.7毫克/千克,相当于国家谷物铅含量标准最高值的13.4倍。
《风险评价》由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湖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林学院和山东省分析测试中心4家机构在2010年共同完成。报告主要作者、湖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教授雷鸣对本报说,作为一份以学术性质为主的报告,报告发表后并没有提交湖南省有关监管部门,也没有得到后者的任何反馈。
雷鸣此前对媒体说,此项研究还专项选出了10个当地有冶炼区域的地方,比如衡阳常宁市、株洲清水塘等地区。结果显示,这10个地区中大米样品的重金属污染率达90%以上,糙米的铅含量平均值超出国家标准4倍,谷壳的铅含量平均值相当于国家标准的近6倍。
研究发现,在上述衡阳常宁市等10个地方,水稻谷壳样品中砷、铅、镉的含量,多数超过中国的饲料卫生标准值。以谷壳中铅含量为例,样品中谷壳铅的平均含量为97.87毫克/千克,而国家对此项的标准为小于等于5.0毫克/千克,样品超标近20倍。
专家认为必须即刻研究制订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最近,广东市场上检测出产自湖南等地的大米镉超标的事件,引起媒体和公众广泛关注。然而,纵观此次事件,无论从稻米产地湖南攸县土壤中镉污染来源的查找,还是广东相关部门采取何种方法进行检测,都显得含混不清,而这些问题的背后,都无法回避地指向我国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严重滞后。
记者今天就此专门采访了中科院南京土壤研究所陈怀满研究员。作为我国最早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研究的科学家之一,他认为,包括此次事件在内的层出不穷的重金属污染问题,再次为土壤环境质量和农产品安全敲响警钟。想要全面严控土壤环境质量,避免重金属污染农产品事件再次发生,必须即刻从完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入手,建立一个适合中国土壤类型、普遍适用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系列或系列标准。
目前,判断土壤污染的依据,主要是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但这个近20年前制订的标准已明显不适应当前我国土壤环境状况,环保部也曾公告征求修订意见,但截至目前还未有新标准出台。
陈怀满说,由于我国土壤的类型十分复杂,各种土壤类型性质存在较大差异,现有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缺乏普遍适用性。同时,现有国标对一些重金属标准的定值可能存在过保护或保护不足的问题,如国标中仅列出8种重金属和2种有机氯(HCH和DDT)含量指标,而现实生活中比重大于5的重金属约有45种。
那么,是否凭目前列出的这8种重金属指标就可以判断土壤污染呢?陈怀满认为不尽其然。他解释说,重金属是土壤的固有组分,普遍存在于土壤中,是一种自然现象,因而没有必要“谈其色变”。通常情况下,一些重金属,例如铜、锌、铁等是人类健康的必需元素;但由于人为活动而造成的外源化学物质影响,有可能造成土壤—植物系统中重金属含量升高。当超过一定的负载容量时,才有可能产生不良影响。
判断土壤重金属超标或污染的标准是“土壤污染三要素”,即有可识别的人为污染物,有可鉴别的污染物数量的增加,有现存或潜在的危害后果,三者缺一不可。但在实践中,由于对概念理解的差异性,往往混淆了沾污和污染的差别,以至于时有夸大重金属污染的现象。
陈怀满特别强调,土壤重金属污染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影响农产品中重金属含量有多种因素,如土壤中重金属浓度、植物生长条件、农作物品种等。同样是被重金属污染的土壤,种植水稻、小麦等粮食作物,就会造成农产品重金属含量超标;但如果种植棉花,就不存在污染的问题。同样种植水稻,杂交稻比普通稻吸收的重金属更多。
陈怀满建议,应废除当前的单一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根据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国内外相关领域科学研究的进展情况来制订“土壤环境质量保护限量标准”(具有唯一性),以及“土壤有害物质限量系列标准”(具有多重性)。
“土壤有害物质限量标准”是以土壤负载容量法为依据制订的,由于其限量标准与土壤利用目的紧密相连,可作为是否污染及污染程度的依据。而以保护土壤资源自身为目的的“土壤环境质量保护限量标准”,是以土壤背景值为依据制订的,不能用来判断土壤是否污染以及污染的程度,仅仅能够表明有外源物质的侵袭、累积以及累积程度。这样,根据不同土地利用目的选择不同评判标准,就可以避免以点代面、以偏概全的现象。
“一旦新国标出台,就可以此为标准评价当前这块土地是否适宜种植农作物,究竟适合种植哪一种农作物。对于重金属含量偏高的地区也可以建立相应的预警机制。总之,对土壤环境质量重金属影响的正确理解有助于减少或避免对土壤污染或污染土壤的误判,制订科学、合适的标准也有助于土壤环境质量的客观评估和整体布局。”陈怀满说。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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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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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食源性疾病暴发致病菌 标准呼之欲出
食源性疾病亦称食物中毒,即食用了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引起的中毒性或感染性疾病,比如呕吐、腹泻等,严重的甚至导致肝、脑、肾等脏器损伤以及死亡。随着气温逐渐升高,食物污染和变质导致的微生物性食物中毒更易发生。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估算原则,保守估计中国平均每年发生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约数十万起,发病人数约千万人次,诸如沙门氏菌、副溶血性弧菌等微生物造成的中毒事件时有发生。
在标准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了致病菌或其代谢产物对健康造成实际或潜在危害的证据,原料中致病菌状况,加工过程对致病菌状况的影响,贮藏、销售和食用过程中致病菌状况的变化,食品的消费人群,致病菌指标应用的成本/效益分析等因素。
标准提出了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副溶血性弧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埃希氏菌等几种主要致病菌在肉制品、水产制品、粮谷类制品、即食加工果蔬、饮料及冷冻饮品类多类食品中的限量要求。
本次标准制定中梳理分析的标准共计562项,其中国家标准140项,其他标准422项。
从不得检出到限量检出 新标准有望减少企业违规
2009年《食品安全法》颁布时,就确立了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但有别于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等基础标准,微生物标准此前没有可供参考的文本。
拟定中的《致病菌标准》覆盖肉制品、水产品、饮料等多类食品,这些产品的行业标准不能与其相违,鉴于现行行业标准为不科学的"零致病菌",新标准有望减少企业违规。
中国食品行业长期执行的是"致病菌不得检出".事实上每种产品都有一套卫生标准,如饼干参照《饼干卫生标准》(GB7100-2003),面包参照《糕点、面包卫生标准》(GB7099-2003),与食品致病菌相关的标准多达170余项。但是,这170多项标准对于致病菌的规定基本均为"致病菌不得检出".
业内人士的共识是,这种"一刀切"的规定存在极大的不合理性,基本无法实现,即便在发达国家也难以做到100%不含致病菌。"如果指标设定不合理,科学性不够,标准就很难落地。"刘秀梅对《财经》记者说。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营养与食品安全系主任何计国介绍,速冻水饺这类食品,其原材料中不可避免地会携带金黄色葡萄球菌,生产加工工艺中没有高温加热环节,要求其100%不含菌不现实。而且,根据国际食品微生物标准委员会的评估,金黄色葡萄球菌对人体健康属于一般性危害,因为该菌本身并不会引起食物中毒,而是大量金黄色葡萄球菌聚集后产生的肠毒素才会引发食物中毒。
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公布的研究数据显示,当每克食物中的金黄色葡萄球菌达到10万量级,才有可能产生肠毒素。因此,合理的做法是控制金黄色葡萄球菌在可能产生健康危害的范围之内。
《致病菌标准》编写三年之久,相较于食品添加剂、污染物等其他基础标准,可谓时日漫长。原因正是此前中国没有相关标准可供参考,且风险评估数据缺失,专家组不得不借鉴国外标准,但国内检测技术又存在瓶颈。
乳制品不含在该标准
此外卫生部表示,非即食生鲜类食品中的致病菌污染主要通过生产加工过程标准进行控制,不在本标准中进行规定;乳与乳制品已清理完毕,也不包含在该标准之中。
卫生部表示,食品中致病菌限量标准是食品安全基础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作组参考分析了欧盟、澳新、日本、美国、香港、台湾等地区食品中的致病菌限量标准及其规定制定了这一标准。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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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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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镉米”扩散 大米全产业链检测缺失
“镉米”事件波及范围继续扩散,湖南、江西、广东等地的原料大米均被抽检出重金属镉超标。据了解,继广州市食药监局抽检查出来自湖南攸县、衡东县的大米镉超标之后,广东顺德有关部门在生产环节又发现三家公司生产的3批次大米镉含量超标,原料来自于江西和广东乐昌。
记者在全国产粮大县湖南攸县等地采访了解到,从大米产区到销区的收购、仓储、加工、销售等多个环节,粮食重金属检测缺失。如果不是销区质检部门此次非常规的抽检,被查出的“镉米”可能已经流向了餐桌。
粮食收购和仓储环节,记者在湖南常德看到一家知名大米企业的原料检验报告单,在中央储备粮株洲直属库粮油质量检验中心看到一份粮食收购结算凭证,上面的检测项目包括出糙率、水分、杂质、不完善粒、虫害密度等,均不涉及重金属指标。
大米加工环节,湖南省株洲市一家大米企业生产部门的工作人员说,企业没有检测重金属的能力。不久前,按照株洲市技术质量监督局的要求,该企业才送检了一批大米进行重金属检测。
攸县石羊塘田星米厂厂长王其仔介绍说,米厂首先是从农民手中收粮,然后去除杂脱壳,碾米抛光,最后经过筛选色选之后包装,包装好之后就可以上车,路上没有任何抽检。“印象中从来没有听说谁因为吃了大米中毒的,所以长久以来就没有形成检测重金属的意识。”
随着消费者对于重金属问题日益关注,一些企业也会选择主动送检以自证清白。湖南常德市汉寿军山铺镇宏德农业科技公司董事长彭润初翻出一份2012年5月汉寿县质量监督检验及计量检定所出具的早籼大米检验报告,其中包含汞、镉和无机砷等三项重金属项目,检测结论均为“合格”。
尽管不少湖南米厂老板像彭润初这样手握重金属检测合格报告,但权威部门迟迟未能公布全面的数据,这让公众对于大米镉超标问题还是产生了普遍性的担忧。
事实上,粮食重金属检测在技术上并非难事。在不久前召开的北京食品安全高峰论坛上,有关专家和技术企业人士告诉记者,重金属检测技术非常成熟,上午送检,下午就可以出来结果。
“关键是政府部门和企业是否愿意投入力量进行检测。”江苏省某农产品质量与环境监测站负责人介绍说,当地已经将重金属列入常规检测项目,对农田、市场和仓库三个环节的农产品进行抽检,而且是强制性的。
据介绍,此次“镉米”事件发生后,攸县质监局已经组织监管人员对上述3家问题企业成品库的大米进行监督抽查,已送至省级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全面分析产品的质量状况。对存在问题的大米加工企业下达了有问题批次产品的召回督办通知,要求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问题批次产品召回、下柜。同时,责令存在问题的企业停业整顿。
广东大米上市必须出具镉报告
近期广州市查出了一批镉超标大米和米制品。昨天广州市食安办通报,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5月20日,市长陈建华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作出指示:食品安全事关百姓身体健康,要高度重视,绝不含糊。对已经查明的问题大米要全部下架封存并处理,决不能让问题大米流向市民餐桌,而且要研究加强监管的机制和措施,尽最大能力保障市民的食品安全。
昨天,副市长贡儿珍专题召开广州市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工作会议,研究米及米制品监管措施,她要求继续做好以下四点工作,确保广州市大米质量的整体安全:
一是对餐饮环节查获的问题大米要全部下架封存,查清来源,依法处理。严防问题大米流回市场,确保市民饮食安全。
二是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制度,落实溯源监管。为确保广州市大米供应安全,广州市范围内米和米制品必须出具镉的检测合格报告,才能上架经营或使用。生产经营者对未经检测的米和米制品要主动送检,未能出具合格报告的一律作下架处理。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各项监管制度,监督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米和米制品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制度,确保来源清晰、可追溯。同时畅通市民举报投诉渠道,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三是进一步强化监管抽检和风险监测预警。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供穗食品的监督和抽检力度,确保广州市食品供应的质量和安全;要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坚决落实大米等重点食品品种的风险监测和评估,确定危害因素的分布和来源并及时预警,提高事前防范能力。
四是进一步强化信息发布机制。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及时公布食品监管的检测、评估和处理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引导市民健康饮食,让广大市民食得安全、食得放心。
治理镉米从公开污染真相开始
早在两年前,就有媒体调查显示:重金属镉正通过污染土壤侵入稻米;这种情况可能已存在一二十年;镉超标大米能轻易流入市场。报道披露后,不知道相关部门做了什么,但今天我们看到的是镉米流入市场。而且,越来越多的报道和数据揭示,不仅仅是镉米,可能还存在其他重金属污染,比如铅。镉污染似已成沉疴。反思起来,一些地方在以经济增长为主轴的发展思路下,各类污染问题没有得到足够重视,才发展到如今这般严重的程度。
那么,土壤到底被污染到了什么程度?相关部门没有披露最新的详细情况。根据环保部2006年公布的一组数据,当时中国受污染的耕地约有1.5亿亩,污水灌溉污染耕地3250万亩,固体废弃物堆存占地和毁田200万亩,三者合计1.85亿亩。最新的报道也证实水源和土壤污染,至少是部分区域、流域广东市场的镉米起码来自湖南、广西、广东3省份。于此而言,专家所言换着吃不同地方的米,恐怕不是什么好办法。
如果对镉米追本溯源,会发现,应当为此次广东市场上流通的镉超标大米负责的主体,几乎囊括了从稻谷生产、到流通、到卫生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等群体。但无论如何,即便是土壤污染导致了镉米,也不能成为镉米流入市场的理由。
一些地方可能错失了土壤和水资源污染的早期治理时机,而消除镉米危机和治理土壤、水资源污染问题,注定是个长期的过程。最重要的是,要立刻行动起来,治理污染不能再说一套做一套,不妨从公开污染真相开始,从公开镉米品牌开始,从问责相关责任人开始。更进一步,须从根本上改变一些地方的政绩考核体系,彻底摒弃落后的经济发展模式,将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放到重要的位置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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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专项整治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中之重,2013年5月13日,农业部下达了2013年农药安全监管项目资金的通知,2013年农业部将投入2000万用于农药品种风险监测、农药安全性综合评价等农药安全监管。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批复农业部201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财预[2013]168号),经审核,现将2013年农药安全监管项目资金下达你单位(详见附件),主要用于农药品种风险监测、农药安全性综合评价等方面。请列入2013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设置“农药安全监管项目资金”明细账(财务核算实行统一管理而不单独建账核算的单位,应建立辅助备查账),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及有关财务制度执行,专款专用,合理列支相关费用。如项目资金拨付到项目主管部门,请项目主管部门在收到资金后15日内,将资金转拨项目承担单位。
项目主管部门要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并于2013年12月31日前将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分别按项目内容和经济分类进行分析)报送我部财务司和种植业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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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十年来的建设与发展,我国仪器仪表已经初步形成产品门类品种比较齐全,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和开发能力的产业体系,成为亚洲除日本以外第二大仪器仪表生产国。
据不完全统计,年产值低于 500 万元的企业未列入统计,部分军工企业和产品未列入统计, 2003 年我国仪器仪表生产企业总数 2232 个,工业总产值 970 亿元,销售收入 921 亿元;包括医疗仪器,工业总产值和销售收入均突破 1000 亿元。其中,工业自动化仪表与控制系统企业总数 620 个,工业总产值 285 亿元,销售收入 282 亿元;分别占仪器仪表全行业 28 %、 28.5 %和 29 %。科学仪器企业总数 525 个,工业总产值 263 亿元,销售收入 251 亿元,各项数据大约都占全行业 25 %左右。电子与电工测量仪器企业总数 285 个,工业总产值 148 亿元,销售收入 147 亿元,分别占全行业 13 %、 14 %和 14.6 %。其他各类仪器仪表企业总数、工业总产值和销售收占全行业不足 34 %。
“九五”以来,尤其是近 3 年来,我国仪器仪表发展很快,形势很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仪器仪表行业工业总产值和销售收入年平均增长率超过 12 %, 2003 年同比 2002 年增长率达到 26.2 %和 25.4 %。据对国内 30 余家分析仪器厂家统计表明, 2002 年销售总额约 10.4 亿元, 2003 年销售总额增长 40 %,预计 2004 年还将继续增长 40 %,达到 20 亿元。
2 、一批技术先进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品不断涌现。特别是国产工业控制系统 DCS 水平显着提高,已经承接 30 万千瓦发电机组 60 套,一半投入运行良好,并在 60 万千瓦发电机组新建工程国际招标中标,充分具备了国际竞争能力。横河川仪公司生产的中高档压力 / 差压变送器年产量突破 7 万台,进入世界前 10 名。科学仪器中,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如微波等离子体炬光谱议、微型电动色谱系统、毛细管电泳—电化学发光检测仪等,正在跨入国际先进行列。
3、我国仪器仪表企业体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三资企业的迅速发展和民营企业的很快崛起,已经成为仪器仪表产业的主体。 2003 年,三资企业销售收入占全行业 40 %以上,利润占全行业 53.6 %,民营企业紧随其后,而且加大了投资力度,如正泰集团投资 1 亿元进入工业自动化仪表行业,时代集团兼并了全国最大的试验机企业济南试金集团。浙江中控技术(集团)公司、上海新华控制技术公司和北京和利时系统工程公司 3 家民营企业已经发展成为我国最有实力的工业控制系统公司,年销售收入均超过 5 亿元,而且发展势头很好。
4、仪器仪表产品进出口贸易迅速增长, 2003 年进出口总额达 121 亿美元,出口 29.5 亿美元,同比 2002 年增长 52.6 %。出口产品中已经包含有技术含量较高的工业控制系统和精密科学仪器。 2002 年我国出口的物理和化学分析用仪器总值为 0.32 亿美圆,仅为美国出口的 1 %,而 2003 年该仪器出口总值跃升为 1.25 亿美圆,年增长 291 %,达到美国出口的 3.3 %。中低端数字万用表出口占据世界市场 60 %份额,出口国家不只限定亚洲、非洲、许多产品已经进入欧美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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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号中国国际科学仪器及实验室装备展览会完满结束,大连爱科仪器在仪展的第三天依然人来人往深受经销商,客户们的的喜爱。
我公司展示了高通量组织研磨仪,真空控制器,隔膜真空泵,日本雅马拓(yamato)旋转蒸发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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